為貧困弱勢孩童圓一份安穩的就學希望

《打架、吵架,在以琳是合法的》

關懷、服務、奉獻

兩個孩子在教室裡吵了起來,眼看就快要動手了。

其他小朋友急急忙忙跑來向我告狀,我倒是不慌不忙地打開監視器,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。

原來,小傑慫恿阿祥,把一張寫著《我是白癡》的紙條貼在小高的背上。這個惡作劇,讓人看了真是哭笑不得!然而,教室裡的爭吵聲卻越來越大,眼看就要一發不可收拾。

於是,主任透過廣播請社工將這三個孩子帶到辦公室。

小高顯然還在氣頭上,看著一臉無辜的阿祥,以及惹事生非的小傑,我們不急著責備任何人,而是拿出三張紙,分別發給他們。

這是一張特別的表格,名字叫做:

「吵架/打架申請單」。

沒錯!在以琳,孩子之間發生摩擦,想吵架、想打架,都可以提出申請。只要申請通過,就可以打好、打滿!

我請社工一條一條地唸給孩子聽:

一、你希望打到什麼程度?
□ 打到哭 □ 打到流血 □ 打到送醫院

二、你打算使用什麼武器?
□ 鐵尺 □ 矽膠條 □ 愛的小手

三、打完之後,你覺得自己會開心一點嗎?
□ 會 □ 不會 □ 不知道

四、如果對方比你小,你忍心打他嗎?
□ 還是要打 □ 不忍心

五、如果對方誠心向你認錯,你還要打嗎?
□ 會 □ 不會

六、如果看到對方被你打傷了,你的心情會是?
□ 開心 □ 難過 □ 捨不得

七、最後確認一次,你還是要申請吵架、打架嗎?
□ 要申請 □ 不申請

看著孩子們一題一題地回答,原本氣得不得了的情緒,也開始有了轉變。

說也奇怪,這張看似荒唐的「吵架/打架申請單」,在以琳服務的17年裡,被孩子正式提出申請的次數不超過10次,而且,沒有一次真正打成的!甚至最後都是握手、擁抱收場。

孩子終究是孩子。有時候,他們不是不知道生氣不好,而是當情緒湧上來時,還沒有能力好好處理自己的感受。

這時候,大人若只是一味地責備、禁止,甚至要求孩子立刻道歉,未必能讓他真正明白自己錯在哪裡。

我們想做的,是給孩子一個表達情緒的機會,也給他一份被理解、被支持的空間。讓他在衝動之中,慢慢想一想:如果真的動手了,事情會變成什麼樣子?如果對方受傷了,自己又會有什麼感受?

教育,不是要求孩子永遠不生氣,而是陪著孩子學會:生氣的時候,仍然可以做出更好的選擇。

這,就是以琳日常生活中,一堂沒有課本,卻很重要的生活教育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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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南投縣以琳社會福利關懷協會